政府补助 减免学费 全国招生 择优录取
招生热线:4008-313-855
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,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部署下来,学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,认真开展2024-2025学年困难认定工作。经班级评议、班主任审核、学生处复核、资助领导小组认定,现将23级电商3班陈志英等15位同学的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:
序号 | |||||
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。在此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提交书面意见,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,将不予受理。
受理地点:校园综合楼2楼213
受理电话:020-22906928
特此公示。
学生处
2024年10月15日